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,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,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积极性,营造崇尚文明、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,区委文明办将组织推评第五届武汉市文明市民,推出一批热爱武汉、践行社会公德、热心公益事业、典型示范性强的文明市民。现将推评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推荐评选范围

此公告发布之日前,在硚口区生活、工作或学习时间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,或者户籍在硚口区的中国公民,不分年龄、性别、民族、职业,均可作为武汉市文明市民推荐人选。

二、推荐评选标准

申报武汉市文明市民的人选应当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热爱武汉,认真践行《武汉市民文明公约》,自觉遵守武汉市民“十不”行为规范,积极参与“武汉以我为荣”文明实践活动,公德意识强,群众公认,并具备下列条件:

1.模范遵守公共秩序。在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,仪表端正、自然大方,用语文明、不讲粗话脏话,文明用餐、节约粮食,礼貌待人、热情友好,行路、行车、乘车有序礼让,排队候车自觉保持一米线,文明上网、不破坏网络秩序等。

2.模范维护公共环境。在公共场合讲究卫生,注重环保,不随地吐痰,不乱倒乱扔废弃物,不乱贴乱画,不乱搭乱盖,爱护公物,不损毁公共设施,不损害花草树木,不在公共场所吸烟,不在公共场所喧闹喧哗等。

3.积极参加公益行动。带头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宣传、推动和监督,带头参与关爱社会、关爱自然、关爱他人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,自觉弘扬志愿精神。

4.积极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。模范引领他人与人为善,讲互助、讲互谅、讲友谊、讲爱心,在社会上带头形成邻里间友善、同志间融洽、社会和谐的人际关系等。

三、推荐申报途径

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各街道具体组织实施。按照个人自荐、他人推荐和单位推荐程序申报推荐。区委文明办整理候选人相关材料,通过区委文明委评审、征求意见、社会公示后报市文明委审批。 此前已获评武汉市文明市民的,不再参加本届评选。年底前,市文明委下发表彰决定,向武汉市文明市民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、奖章,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。

特此公告。

 

中共硚口区委文明办

2022年6月7日